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以下是一个全面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框架:
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通常由公司高层(如工程采购总监)担任。
副组长:工程维修部经理等。
成员:包括工程维修部全体维修人员、物资供应部经理、工程材料采购员等。
职责明确:
组长负责全面防雷安全工作的领导与决策。
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成员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日常防雷设施的维护、检查及应急处理等工作。
制定应急预案:
由防雷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救援措施、物资保障等。
在发生雷电灾害时,迅速启动预案,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雷电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协作能力。
建立健全报告制度:
在遭受雷电灾害后,由防雷安全领导小组长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和市气象局防雷办公室报告灾情。
协助防雷办公室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日常检查:
工程维修部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
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应及时修复并报告相关领导。
定期检测:
单位应定期由有资质的专业防雷检测机构检测防雷设施,评估防雷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防雷装置应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危化品行业、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
宣传教育:
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司员工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
通过培训、讲座、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普及防雷知识。
依法追究责任:
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对无检测资质擅自从事防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对现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安全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防雷操作人员管理:
防雷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负责施工现场电气、仪表、配电设施等的巡查管理。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
新设备新方法管理:
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设备或调换工人工作岗位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防雷设施设计与建设:
建设单位在防雷设施的设计和建设时,应根据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设计和施工。
防雷设备与产品质量:
应采用技术和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设备、器件、器材,避免使用非标准防雷产品和器件。
通过实施以上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防雷安全管理水平,减少雷电灾害的发生和损失。